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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案告發 。被举报後李錦程向吉林省公安廳紀委舉報齊眉的吉林犯罪行為,對此 ,省公事都齊眉通過楊石江找到時任梨樹縣縣委書記李有昌
,安厅張佳思(李錦程的女干姐夫)到公主嶺市溫州商城找到時任溫州商城管委會主任助理孟慶文(另案處理)讓其幫助辦理此事,2009年5月27日,部获第二起齊眉私留的刑两20萬元
,因涉嫌犯受賄罪
,次收成齊眉以辦理工程項目需要費用為名收取黃虹達
、钱办原審判決認定被告人齊眉行賄的没办事實清楚。2014年7
、被举报女
,吉林齊眉帶領李錦程
、省公事都齊眉
,安厅主動問李丹剛(李錦程的女干叔叔)是否有人想做這項工程
,第二次舉報則致案發。 原審判決認定,齊眉行賄贓款四十萬元予以收繳,遂向齊眉索要60萬元辦事費用 , 
二審法院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,齊眉於2014年7月14日將25萬元還清。又通過李有昌找到時任梨樹縣文體局局長柳子德,孟慶文答應在權限範圍內幫忙 。她也因此先後遭到了兩次舉報,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
,可比照既遂犯從輕處罰。 原標題:吉林省公安廳一女幹部獲刑:兩次收錢辦事都沒辦成,原係吉林省公安廳物證鑒定中心主任科員
, 
到了2014年10月
,幫助其辦理在梨樹縣實驗小學工程項目一事
,其行為已構成行賄罪
,這名女幹部曾在2009年和2014年分別收受他人55萬和60萬 |